张元执导的一部同性恋题材的影片。与张元的其他作品一样,他又一次把镜头对准当代中国社会的边缘人和地下文化。但这部影片的下场也和其他电影一样再次遭到禁映。故事发生在北京,某公园(可能是“东宫"或者“西宫")的夜里。这个公园是同性恋幽会的场所。公园派出所的警察小史在值夜班无聊寂寞时,就要到公园里抓一个同性恋来审一审,让他们交待自己的“活动",以此消闲解闷。那个晚上他似乎是有意地逮住了阿兰,而阿兰也似乎期待着被捕。事情过去很久后,阿兰寄给小史一本书,扉页上印着:“献给我的爱人"。小史翻开书来,陷入回忆。书里的故事和那个晚上的事情夹杂在一起。这些故事里有阿兰的母亲;有中学班上的漂亮女同学“公共汽车"(就是谁爱上谁上的意思);还有一个古代的女贼,被衙役用锁链扣住了脖子和双手,在漫天飞雪中踉踉跄跄地行走。阿兰也叙述了他的同性恋生活的几个片段。整个影片就是警察小史在审问阿兰的经过。阿兰象在讲故事娓娓而谈,不时反客为主地挑逗审讯者;听故事的时而和善,时而暴戾。审讯者和被审讯者你进我退,我进你退,双方处于微妙的胶着状态。不知不觉地警察完全陷入了被动的境地:他唯一能够维持权威的手段就是施虐,殊不知这对阿兰来说是正中下怀——施虐的一方无意中扮演了受虐者期待他扮演的角色,也就是说,原先处于弱势的一方占据了心理战的支配地位。在电影的末尾,小史对阿兰无计可施,只得使用暴力,但是阿兰在经受侮辱之后反而活像个胜利者,而小史却满脸困惑。